5月13日19时10分,无为县交警接报警称,一辆轿车行驶至无为县通江大道附近时起火燃烧。
民警火速赶赴事故现场,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消防官兵及道路施救中心。到达事发现场后,民警发现一辆奥迪轿车浓烟滚滚,车内不断向外喷出火焰,随时可能发生爆炸。执勤民警立即分成两组:一组队员快速做好事故车辆后方路面的安全措施工作,疏散围观群众到安全地带;一组队员迅速勘察事故现场,使用随车携带的灭火装备抢救车内人员。
抢救中,民警发现车内人员已离开车辆,并在事发现场西侧找到驾驶员范某。随后,消防官兵及陡沟派出所的民警抵达现场,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奋战,民警与消防官兵合力扑灭了大火,但小轿车已烧得面目全非,只剩下一副空壳。
经初查,范某驾驶轿车行至事发路段时,因避让车辆过程中操作不当致车辆撞上道路中央的隔离栏,造成车辆燃烧及隔离栏损坏。 黄军 记者 王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