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0月1日新《保险法》正式实施,车险投保理赔发生了三大变化。
1、二手车车险将随车走
新《保险法》明确了二手车新车主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,无需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,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因保险标的转让而引发的理赔纠纷。不过,需要提醒新车主注意的是,该条款同时规定,保险标的转让的,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。
2、车损险终结“高投低赔”
新《保险法》规定,投保金额不得高于标的物的价值,也就是说给旧车投保时不再按照新车价,而是按照旧车目前的价值,否则即是违法的。
3、协议后10天内就可获赔
“投保容易理赔难”,是很多已经购买保险的消费者最为担心的,新《保险法》给予了明确规范;保险事故发生后,情况复杂的,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,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;对属于保险责任的,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;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,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。